滔滔医疗顾问
论代孕现象的法律规制
2016-12-04阅读114次
代孕这个在现代主义社会中已经占据部分市场,因为孩子不仅是家庭的重要组成部分,有的还是维系家庭关系的重要纽带。但是代孕问题在我国国内是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进行禁止的。由于其是针对有关的医疗机构和相关的医护人士,对于实施代孕的家庭来说却没有相应的惩罚。因为有不孕不育这种病症的存在,那么代孕也将会必然存在。
虽说在法律上是具有明文规定的,但是从道德层面来说,大家对于不孕不育者都是抱有同情和怜惜的态度,并且不能因为其身体状况的出现问题就剥夺其成为父母的权利。这在逐渐注重人权的社会中是不能存在的。代孕的存在是必然,因为其是为了解决问题而存在,交易双方可以各取所需,不涉及任何诈骗的情况,只要通过正规的机构和途径来进行代孕则是可以接受的。
假如实施代孕的目的只是为了拥有孩子去传宗接代,并且通过非法拐卖少女的方式来进行,不管从哪个方面来说都是触犯了法律法规,从人文道德层面也是不能被接受的。所以对待代孕问题,可以去寻找正规的机构,在提供父母的精子和卵子的基础上,同代孕母亲签订好各方协议,完全按照协议来处理怀孕期间发生的各类事情。这样有保障地实施代孕活动,既能够为代孕需求者满足实际需求,完成人生的遗憾,也为代孕妈妈们带来新的市场。